工作报告(2016年1月7日)
2017-01-09 15:36:00  来源: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检察院

  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6年1月7日在常州市天宁区第十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区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周常春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5年工作回顾

  2015年,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司法规范化建设年”、“机关作风整顿年”、“基层基础提升年”工作主题,全面履行各项检察工作职能,积极推进检察工作改革,倾力打造过硬队伍,为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坚持围绕中心,始终把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为检察工作的重要任务

  一是持之以恒,致力平安建设。将维护大局稳定作为检察工作的第一要务,严厉打击容易引发社会矛盾的各类严重刑事犯罪,对严重暴力犯罪通过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确保依法快捕快诉。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逮捕各类犯罪案件366件537人,批准逮捕286件427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679件899人,提起公诉627件829人。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百城禁毒会战”、“打击侵财犯罪专项行动”,共起诉毒品犯罪案件148件157人,“两抢一盗”等侵财性案件257件334人。加大对群体性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开展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共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件3件6人,因传销活动引起的非法拘禁、抢劫、故意伤害等案件11件63人。

  二是积极主动,服务转型发展。坚持把服务全区经济转型升级作为工作着力点,认真贯彻落实《服务和保障苏南现代化示范区建设的意见》。积极服务重大项目工程建设。通过提供法律服务、严惩危害项目建设的各种犯罪活动,全力服务保障“青果巷历史文化街区改造”等区重点项目。创新建立案例剖析会新模式,向相关项目工程企业发送检察建议,分析工程建设领域在招投标、工程质量监督、工程款结算等方面的问题,提升其犯罪防控水平,切实保障重大资金安全。助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主动与辖区内企业加强联系,坚持在法律框架内慎重稳妥处理涉企案件,不断改进办案方式方法,积极推动企业加强法律风险防控,提升办案效果。加大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加强民事行政检察部门与侦查监督、公诉部门的沟通交流,积极发现刑事案件背后的民事公益诉讼线索,如将许某等二人非法从事废树脂桶和废油桶的清洗业务,并排放废水污染环境的案件线索及时移送给常州市检察院,切实加强民事公益保护。

  三是创新机制,推进矛盾化解。继续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进一步规范并加强对逮捕、起诉必要性的审查,对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轻微的初犯、偶犯、过失犯等和未成年人、老年人犯罪等特殊群体犯罪依法从宽处理,共作出不捕决定79件106人,不起诉决定11件14人。继续健全信访长效机制。共接待来访200余人次,受理各类案件线索163件。依托检察为民服务中心,深入开展不捕不诉案件释法说理、执法办案风险评估、检察环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工作,提高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水平。针对一些国有企业改制中产生的信访举报案件,我院分别确定包案领导和责任人,制定有效稳控措施,联合政府相关部门妥善处理。创新接访形式,运用远程视频与市检察院开展联合接访。积极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坚持物质救助与心理救助“双管齐下”,共救助刑事被害人6人,开展心理疏导25次,总救助金额19000元。继续创新检调对接举措。实行“一案一评估”,做到办案与防控同步进行,减少矛盾的产生或激化。认真开展检调对接工作,积极参与公调对接、诉调对接。对达成和解的案件适用快速办理机制,完善对刑事和解案件不起诉、不批捕答疑说理工作机制,共办理刑事和解案件38件,和解成功率100%,较好实现了案结事了。

  二、坚持忠实履职,始终把维护公平正义作为检察工作的重要责任

  一是强化依法办案,促进规范司法。严格按照最高检和省市院统一部署要求,扎实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坚持把学习教育贯彻始终。建立党组中心组、部门、党支部学习制度,定期召开专题学习会议,在院内网专门开设学习教育专栏,借助滚动电子屏、横幅、标语、手机短信等载体,营造浓厚的学习环境和活动氛围。坚持把查摆问题贯彻始终。通过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走访机关、企业、律师事务所,发放征求意见函,广泛征集意见建议。通过开展涉案财物情况专项检查、实地现场督察自侦案件,认真查找存在问题。坚持把整改落实贯彻始终。即知即改、边查边改,针对收集的建议及查摆出来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制度约束,共完善制订了16项执行细则。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通过自查自纠、巡视督察、开门检查,排查案件1521件,梳理出4个方面整改还不到位的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改进措施。活动开展以来,全院干警规范司法行为意识明显增强,各部门在司法办案过程中能够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确保案件质量,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二是强化法律监督,促进公正司法。积极顺应人民群众对维护公平正义的新期待,全面加强和规范诉讼监督工作。大力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充分利用全市法律监督智能化平台,借助科技力量进行要点式审查,依法公正实施监督,纠正漏捕1件3人,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3件3人。向侦查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5份、补充移送起诉通知书1份,向审判机关发出纠正审理违法意见书2份、纠正刑事判决文书错误的函1份、再审检察建议书2份,通过审判监督程序提请抗诉1件1人。在审查秦某某涉嫌贩卖毒品罪一案中,针对侦查活动中存在的违法情形,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引起公安机关高度重视,促进执法行为更加规范。积极开展民事行政监督。共受理各类民事、行政监督案件7件,提请抗诉1件、不支持监督申请1件、发出督促履行职责类检察建议1份,发出审判活动违法监督类检察建议2份,发出执行监督类检察建议1份,移送案件线索1件。加大对虚假诉讼、恶意诉讼监督力度,维护司法秩序和司法权威,跟进监督刘某某、曹某某虚假诉讼再审检察建议案,现该案已提请市检察院向市中级法院提出抗诉。全面开展刑罚执行监督。依法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强制医疗程序执行、羁押必要性审查、财产刑执法情况的监督。针对社区矫正交付、执行过程中的不规范现象,共发出书面检察建议3份、纠正违法通知书1份;提出口头检察建议、口头纠正意见各24次;发出收监执行检察建议3人次,并已全部收监执行到位;认真开展特赦工作检察监督,相关做法被曹建明检察长批示肯定,并被最高检《检察要情》、《领导参阅件》录用。

  三是强化打击贪腐,促进廉洁守法。严厉查处各类职务犯罪。以查办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犯罪和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的危害群众利益的犯罪为重点,2015年,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14件17人,其中处级干部1人,科级干部6人;立案侦查渎职侵权案件4件4人,其中科级干部2人。在本市公共住房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和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立案侦查7件10人,查处了常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副局长陈某某(副处级)特大受贿案,结合办案追缴赃款赃物及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600余万元。积极转变侦查工作模式。切实加强侦查信息化工作,大力推进“智慧反贪”建设。牢固树立“信息引领侦查”的办案理念,以新技术装备的硬件建设、成果运用、人才培养为途径,不断推动反贪侦查方式转型升级。同时加大对新媒体的关注力度,有力提升了侦查效率和取证效果,查办了一批有影响的案件。我院以信息支撑办案,大力查处国有企业职务犯罪的相关做法被上级领导批示肯定。深入推进侦防一体建设。统筹协调预防资源,逐步完善“检纪税”联合预防机制,积极开展预防教育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进学校、进社区的“五进”活动。共向案发单位发送检察建议9份,召开案例剖析会4次,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宣传、警示教育16次,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842次,其经验做法被最高检《检察工作简报》录用推广。

  三、坚持亮化品牌,始终把开展创新创优作为检察工作的重要抓手

  一是涉罪外来人员观护教育工作有新发展。“新希望”社会实践基地自建立以来已累计入驻涉罪外来人员237名。依托“常检新航”心理“护航”天宁分中心,着力培养心理疏导专业人才和法律辅导志愿者,目前已有2名干警通过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考试,2名干警通过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考试,确保对涉罪外来人员的心理疏导、法律辅导贯穿刑事诉讼全过程。基地成立以来,已接待外来政法单位参观、学习170余批次。近日,“深化外来人员观护帮教工作,提升心理调适专业化水平”的创新项目被市检察院评为2015年度改革创新优秀成果。

  二是社区服刑人员“一年两述”工作有新举措。通过加强与司法所、居委会的协作联动,创新完善由司法所组织,检察机关监督,普通群众参与,社区服刑人员一年两次汇报思想、学习、生活和改造情况的“一年两述”监管机制,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化与社会化。目前全区272名社区服刑人员已全部纳入改造计划,仅有3人在缓刑考验期内因违反有关行政法规被监督收监而未通过,评述通过率98.9%以上。社区、群众的支持参与热情逐年升高,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我院制作了以“一年两述”创新机制为主题的微电影《期盼》,获得广泛关注,相关经验被最高检刑事执行检察厅在全国推广。

  三是服务群众工作有新成效。切实加强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树立“优先保护、平等保护、全面保护”的核心理念,对涉罪未成年人采取从轻从快专门办案方式,进一步加强与团区委、区妇联、民政、教育等部门的合作,探索未检工作社会化协作机制,建立未成年人维权网络。组建法治宣讲团,设计“小朱姐姐”动漫形象,广泛开展以案释法宣讲活动,打造青少年绿色成长空间,相关做法被《检察日报》报道。切实加强普法宣传。依托案管中心、检察为民服务中心、开发区检察工作站等为民服务窗口,积极开展“百家机关评检察议法治”走访月活动,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开展法治宣传。2015年6月,市、区考核组先后对我院“六五”普法工作情况进行期末考核验收并给予了高度评价。

  四、坚持从严治检,始终把建设一流队伍作为检察工作的重要保障

  一是狠抓作风效能。坚持把“守纪律、讲规矩”抓实抓好。巩固深化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结合规范司法专项整治、“三严三实”主题教育等活动,自觉增强职业道德意识和法律素养,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和廉洁从检各项规定,层层签订廉政责任书,党员干警严守党规检纪、改进工作作风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进一步加大对干警执行纪律规定的监督力度,真正把“从严治检”放在首位,把各项禁令落到实处,确保队伍不出事、案件不出错。2015年7月,我院党总支被评为2013-2015年度全市先进基层党组织。

  二是提升检察公信。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内外部监督制约机制,保障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深入开展“检察开放月”活动,多次就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和诉讼监督工作向区人大、政协作专题报告,加强与人民监督员的常态化联系。以案件信息公开为重点,深化检务公开工作,共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602条、终结性法律文书144份,通过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平台,主动通报检察工作情况。切实提升检察工作宣传质效,发表在各级媒体、报刊、网络的宣传稿件共503篇,其中省级以上118篇;检察信息被市检察院录用11篇,省检察院录用8篇,最高检录用3篇。我院被最高检、检察日报社评为“2015年度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

  三是强化素能培训。高度重视素质教育,依托“文笔法学社”,定期举办检察论坛、专题讲座、理论调研等活动,采取模拟训练、业务竞赛、技能比武等方式,营造浓郁的学习氛围。高度重视青年干警培养,实行检委会委员随机旁听公诉庭审,安排干警定期轮岗,鼓励干警利用业余时间学习专业外知识,全面提升个人能力并转化为整体办案绩效。不断加强检察理论研究,干警撰写的论文被《人民检察》等期刊发表12篇,获得市级以上荣誉9篇次。2名干警分获全市“规范司法最美检察人”及全市“成长护航工程”先进个人。

  各位代表,2015年的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区政协的民主监督,离不开区政府和全区人民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全院干警向长期以来关心和支持检察工作的各位领导、各位代表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存在的不足:一是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思路还不够宽,对于检察改革的思考和探索还不够深入,推进改革的创新举措和特色亮点有待进一步提炼和总结;二是法律监督工作还有薄弱环节,不善监督、监督不力的现象仍然存在;三是干警的综合素能与新形势新要求还不相适应,司法办案的规范化水平、科技含量和信息化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对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将积极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6年工作思路

  2016年是全面实施“十三五”规划的第一年,我院工作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政法会议、省市检察长会议部署要求,继续强化法律监督、自身监督和队伍建设,坚持以法治为引领、以办案为中心、以改革为动力,不断提升司法能力和工作水平,积极服务保障全区“迈上新台阶、建设新天宁”奋斗目标,努力为天宁“十三五”起步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

  一是强化司法办案,进一步加大力度,全力创造安全、廉洁的社会环境。紧密结合区域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认真落实依法治区和维护社会稳定的责任。突出打击危害民生刑事犯罪。依法从严从快办理关系民生民利的严重暴力犯罪、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主动把司法办案工作向推动社会发展、完善社会治理、化解社会矛盾延伸。认真开展释法说理、心理疏导等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突出打击新型涉众型犯罪。严厉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金融电信诈骗等新型涉众型犯罪,严格落实提前介入,积极引导侦查机关收集、固定证据,加强与公安、法院、工商、银监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增强打击合力,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突出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继续加大打击腐败犯罪的力度,开展国企领域、民生领域的专项行动。进一步强化职务犯罪查办过程中的信息支撑,深挖职务犯罪线索,提高案件的初查成功率。继续围绕办案开展职务犯罪预防,进一步完善案例剖析会模式和“检纪税”联合预防机制,推动犯罪分析报告、预防调查报告的转化运用,促进相关单位制度完善。

  二是立足规范高效,进一步强化措施,大力推进法律监督工作发展。进一步巩固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成果,不断加强法律监督力度。依法、规范、理性开展侦查监督工作,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刑讯逼供、非法取证等情形;拓宽审判监督渠道,改进监督方式,综合运用再审检察建议、量刑建议等途径,切实解决监督不到位问题;通过整合资源、排查线索,继续加大监督虚假诉讼案件力度;健全两法衔接机制,推动完善信息共享、案情通报等制度,促进廉洁从政、严格执法,助推法治政府建设;积极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推动法律监督向更深领域、更高层次发展。

  三是着眼创新创优,进一步拓展思路,着力打造检察工作品牌亮点。全面深化检察特色品牌工作。对“新希望”社会实践基地、“一年两述”工作机制等老品牌赋予新内涵,不断扩大特色工作影响力。在连续两次获得“江苏省文明单位标兵”荣誉的高起点上实现新发展,进一步抓好“江苏省文明单位标兵”的创建与申报工作。全面提升创新工作实效。加强理论调研、基层走访,把检察职能与群众关心的热点、重点、难点相结合,找准检察工作的创新点,大胆探索,勇于实践,努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打造具有天宁特色和检察特点的工作品牌。全面推进检务公开工作。积极推进“网上检察”平台建设,及时发布案件程序信息和终结性法律文书。发挥“两微一端”作用,增强信息发布、案件信息查询、咨询服务、法律解读等功能;不断健全网上网下“一站式”检察为民服务平台,畅通便民渠道,提高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晓度和满意率。

  四是坚持从严治检,进一步改进方法,努力提升检察队伍能力水平。巩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精神,坚持学规矩、立规矩、守规矩,深入推进检察机关自身反腐倡廉建设,防范各类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加大内部监督力度。积极开展检务督察,对司法办案、行政管理、服务群众等进行全方位督察,切实做到令行禁止,以钉钉子精神狠抓落实,营造风清气正、积极向上的工作环境。强化考评正面效应。把考核评价贯穿到工作的全过程,将考评结果作为晋职晋级、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进一步激发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形成履职尽责、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推动检察工作整体发展。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下,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求真务实,团结拼搏,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努力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加快建设“强富美高”品质新天宁作出更大的贡献!

  编辑:张鲁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