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检察院召开党组会议,专题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天宁区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会上,党组书记、检察长周常春组织大家认真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等相关文件,并结合天宁区院内设机构改革后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深刻领会文件精神,做到领导干部熟悉、组织人事干部精通、广大党员干部了解;二是准确把握文件要求,真正将其落实到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的全过程、各环节;三是注重思考总结提升,切实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为天宁检察科学发展提供干部人才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