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天宁区检察院招聘社会化用工人员简章
2017-06-07 17:56:00  来源: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检察院

  为进一步深化检察机关司法责任制改革,优化配强岗位人员,改善人才队伍结构,天宁区检察院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化管理职工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资格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具有一定的理论素养,作风正派,克己奉公;

  (二)道德良好,善于沟通,爱岗敬业,有吃苦精神、奉献精神,勇于进取,责任感强;

  (三)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6年6月19日至1999年6月21日期间出生),常州户籍;

  (四)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详见附件:2017年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社会化用工人员岗位简介表);

  (五)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以下情形不得报名: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辞退未满5年的;

  (三)曾被开除公职的;

  (四)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五)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检察机关工作的。

  二、考试考核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17年6月 19日-21日,上午9:00—11:30,下午1:00-5:0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请携带好本人有效期内的2代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彩照二张。

  3.报名地点: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检察院(竹林北路218号)大门口接待室。

  4.本次公开招聘岗位开考比例详见《2017年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检察院招聘社会化管理职工岗位简介表》。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在简章发布网站公告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5.准考证在2017年6月23日到天宁检察院一楼领取(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00-5:00),逾期不领取视作放弃。

  (二)考试形式

  1.本次招聘采用岗位技能考试、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2.岗位技能考试:

  (1)考试时间: 2017年6月24日(周六)上午,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2)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内容:岗位技能考试为计算机速录。考试形式为看打,限时5分钟,要求完成打字录入300字以上且准确率90%以上。岗位技能考试使用台式电脑、标准键盘,预装有极品五笔、极点五笔、王码五笔、万能五笔、搜狐五笔、智能ABC、微软全拼、搜狗拼音、百度拼音、QQ拼音、紫光拼音、谷歌拼音等常规输入法(可根据考生报名信息中注明的输入法预装其他输入法)。

  (4)注意事项:岗位技能考试不合格者不得参加面试;考试时携带身份证、准考证;严禁考生携带U盘、光盘等外部存储设备现场自行安装输入法及词库。

  3.笔试:

  (1)笔试时间:2017年6月24日(周六)上午,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文书写作能力。

  (4)笔试分值: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

  4.面试:

  (1)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各岗位面试人选,若该岗位笔试合格人数不足 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数为60分。

  5.综合成绩

  各项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笔试占合成总分的40%,面试占合成总分的60%。如综合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

  三、体检和考察(政审) 

  招聘体检由天宁检察院统一组织实施。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规定确定考察(政审)人选,考察(政审)内容主要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因体检或考察(政审)环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等缺额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 

  对考察(政审)合格人选在原简章发布网站:常州人事考试网www.czks.cn、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检察院网http://cztn.jsjc.gov.cn/面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五、录用及待遇 

  1、录用:公示期满,符合录用条件的社会化用工人选,根据区关于规范社会化用工管理的办法等文件规定,统一采用劳务派遣用工方式,与常州市常天劳务有限公司直接签订劳动合同。

  2、人员待遇:按照《关于规范天宁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化用工管理的意见》(常天委办〔2014〕57号)执行。

  咨询电话:0519-88169050

  附件:2017年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社会化管理职工岗位简介表   

    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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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张鲁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