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行公开听证工作的要求,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检察院决定对李某某过失致人死亡案举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听证时间:2022年4月26日(星期二)上午9:30
二、 听证地点: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检察院办案中心听证室
三、注意事项:
1.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2.参加听证会的人员需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及身份证件,并配合规则人员进行体温测量。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戎检察官
联系电话:0519-88169073
特此公告。
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检察院
2022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