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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沉进社区,“听证”送上门 ——天宁区院开展“上门听证”化解邻里纠纷
2022-07-18 15:32:00  来源: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检察院

        “真的很感谢你们检察官给我一个机会,以后我一定控制自己的情绪,遵纪守法,邻里和睦相处,给家里孩子做个好榜样。”近日,在天宁区某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张某激动地说道。

        2022年7月8日,天宁区院把听证室“搬”进社区,送到 “家门口”,就一起故意伤害案开展上门听证。承办检察官、听证员、当事人、侦查人员参加了本次听证,人民监督员对听证会全程进行监督。

        该案当事人张某和李某系楼上楼下邻居,因高空抛物而发生口角,张某激动之下将李某推倒在地,致李某轻伤二级。事发后,双方当事人及家属情绪激动,矛盾难以化解。

        天宁区院受理该案后,考虑到二人均为七旬老人且系近邻,为全面修复社会关系,认真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社区,联合居委会工作人员、社区民警、人民调解员等多元发力,积极促成二人达成刑事和解。在得知李某家庭生活困难后,天宁区院经过调查核实决定对其进行司法救助。经听取被害人、公安机关、社区等多方面意见后,考虑到张某认罪认罚、积极履行赔偿义务,且被害人予以谅解,天宁区院拟决定对其相对不起诉,并举行公开听证。

        在听证过程中,承办检察官向在场人员介绍了案情,阐述了检察机关不起诉的理由和依据,听取了当事人和侦查人员的意见。听证员经过客观中立评议一致同意检察机关意见。经过听证,天宁区院决定对张某作相对不起诉。

        鉴于小区内老年人较多,为促进邻里和睦,社区和谐,听证会结束后,检察人员立即以此案为契机向社区群众进行普法宣传。社区群众表示通过这次近距离接触检察机关办案活动,增强了法治意识,在以后的生活中更加珍惜邻里关系,自觉构建文明社区。

        此次上门听证是天宁区院能动履职的有益尝试,综合运用法律、教育、调解、疏导等方法,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当地,多点发力促进案结事了人和。 

 

  编辑:杨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