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支部获评“常州市五四红旗团支部”
2017-07-13 15:16:00  来源: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检察院

  近日,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检察院团支部被共青团常州市委授予了“常州市五四红旗团支部”荣誉称号。 

  近年来,该院团支部紧紧围绕检察工作主题,立足检察职能,着力抓好团支部制度建设、青年思想政治建设和业务能力建设,借助“文笔”法学社平台积极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扶贫济困等社会公益活动,打造出了一支积极向上、朝气蓬勃的青年队伍,先后被评为省级“青年文明号”、江苏省“五四红旗团支部”、“常州市优秀网络文明传播志愿服务组织”等,涌现出了一批优秀的青年干警代表。 

  编辑:张鲁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