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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宁区检察院关于量刑建议标准化制度的专题解读
2020-01-21 14:41:00  来源: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检察院

  主持人:大家好!很多群众对“量刑建议标准化”这个制度以及相关的工作不了解,今天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检察院专门召开新闻发布会,就量刑建议标准化制度进行专题解读。今天为我们解答的是天宁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的刘强检察官。

  记者:您好!请问这项制度制定的出发点是什么呢?

  刘强:记者同志您好!多年来,部分检察官自身对量刑建议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存在“重定罪、轻量刑”的倾向,没有把量刑建议作为公诉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推动量刑建议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够。同时针对现有量刑规范性文件中普遍存在起点刑幅度过大、比例过宽等问题,导致量刑建议工作普遍存在精准化程度不高、制约力度不够、流于形式等问题,我们期望能改变这些情况,真正体现量刑建议工作价值。

  记者:制定这项制度制定时你们做了哪些准备?

  刘强:我们首先从提高认识出发,深刻把握当前刑事检察工作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充分认识高质量的量刑建议关乎认罪认罚制度的有效落实乃至后续诉讼效率的提高。此后我们详细梳理近三年来的法院判决,针对不同罪名的特点,细化量刑幅度,缩减幅度比例,以提出相对确定法定刑为目标,把握类案量刑规律。同时广泛收集资料,先后梳理出全国三十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数十万字的量刑规则进行整合借鉴。

  记者:在完善这项制度中有遇到什么困难吗?

  刘强:量刑建议一端衔接着犯罪嫌疑人的认罪认罚具结书,另一端则关系着人民法院的判决书。不应当只是检察机关基于控方立场提出的一项量刑主张,而应当是融合了控辩审三方合意的量刑判断。如何衔接凝练三方意见是难点,所以在制定该工作规定初期,我院即积极与法院沟通,将开展这项工作的初衷耐心向法院解释,争取法院支持,并且认真听取一线审判法官对于该规定相关罪名量刑的意见,最大化凝聚共识。同时,在具体个案量刑建议开展过程中,一方面敦促侦查机关及时收集量刑方面的证据,另一方面主动听取犯罪嫌疑人、辩护人、值班律师关于量刑的意见,建立量刑说理机制,使得量刑建议真正落实为控辩审三方协商的结果,尽力使量刑建议转化为法院判决。

  记者:能为我们介绍一下这项制度的内容吗?

  刘强:当然可以。制定量刑建议标准化制度的在于提升量刑建议精准度、规范化与实效性。比如对争议不大的简易、速裁程序案件,可以提出确定刑的量刑建议;对获得谅解的轻微暴力案件、情节较轻的醉酒型危险驾驶案件、无前科的少量财物盗窃案件等常见轻微刑事案件可以提出适用缓刑的建议等。另外,我们先后梳理出全国三十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数十万字的量刑规则进行整合借鉴,在现有最高院规定的二十三个罪名的基础上,增加故意毁坏财物罪、开设赌场罪等五种常见罪名,使得工作规定涵盖的罪名总数达到二十八个。

  记者:对于这项制度制定你期望能起到什么样的效果呢?

  刘强:我们希望能通过这个制度的定制与实行,进一步规范刑罚裁量权,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现量刑建议工作标准化、精准化、规范化,提升刑事司法公信力。

  主持人:感谢刘强同志耐心的解答,通过这个发布会,相信大家对量刑建议标准化制度有了一定的认识和了解。后续我们将继续为大家解读天宁区检察院的相关政策,谢谢大家!

  编辑:丁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