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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训诫+亲职团辅 点亮涉罪孩子归途
2020-06-29 10:39:00  来源:常州市天宁区检察院

  “作为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长不仅仅是养育,还应该承担起教育他们正确成长,学法守法……”近日,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检察院未检干警对四名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开展训诫及亲职教育活动。

  训诫活动邀请了公安机关、学校老师、新希望基地负责人、常州市心理学会青少年心理专委会心理辅导老师以及援助律师到场,共同对4名参与聚众斗殴的未成年人开展训诫工作,从犯罪构成要件、考察期帮教、学校考察、心理辅导等多方面提出了建议和要求,希望这四名少年能以此为戒,反省过往,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重新回到校园学习文化知识和法律知识,在未来11个月的考察期内积极参与帮教活动,成为一个对家庭负责,对社会有益的人。同时,联合心理老师一起开展亲职教育之团体辅导,对每位孩子家庭情况、生活背景等进行沟通了解,帮助家长分析了教育方式存在的不足与问题,引导家长增强责任意识,优化教育方式,改善亲子关系,共同帮助孩子重新步入人生正轨。

  通过此次训诫及亲职教育,4名涉罪未成年人均深刻认识到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表示会珍惜检察机关给予的机会,在考察期内好好学习,遵纪守法,家长也表示会积极配合各方做好孩子的帮教工作。

  

  编辑:丁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