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联合第一检察部就杨某某立案监督申诉一案举行公开答复会,邀请江苏常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陈江华律师,对公开答复全过程进行监督。
公开答复过程中,承办人结合证据材料和法律依据,向申诉人详细说明了案件办理流程和结果。考虑到申诉人杨某某尚未得到赔偿,经济较为困难,承办人表示会继续关注案件进展,帮助当事人进行协调。陈律师对申诉人释法说理,并就申诉人依法行使民事诉讼权利提出了建议。申诉人对天宁区院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表示满意和感谢。
公开答复后,陈律师对天宁区院办理的这起立案监督进行评析,认为天宁区院处理意见得当,程序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