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虹救助:未检、控申联合开展司法救助工作
2017-12-12 09:51:00  来源: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检察院

  近日,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检察院控申科联合未检科对三名未成年刑事被害人实施国家司法救助。

  三人系该院办理的一起猥亵儿童案中的三名被害人。案发时,三名被害人均不满14周岁。考虑到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对三名未成年人的身心造成了严重伤害,该院控申科、未检科及时开通了“绿色”救助通道,第一时间为他们办理了申请救助的相关手续,并发放了救助金。三名被害人家长对该院的工作表示感谢。 

  救助未成年刑事被害人,彰显检察机关人文关怀。今后天宁区院将立足检察职能,积极开展未成年人司法救助工作,为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撑起一片法治蓝天。 

  编辑:张鲁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