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第三支部开展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2018-04-03 09:47:00  来源: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检察院

  近日,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检察院第三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并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周常春等领导同志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了学习讨论。

  会前,支部全体党员集中观看了《学习十九大精神小课堂》,再次对党的十九大会议主题及主要成果进行认真学习。会上,首先由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第三党支部书记刘晓康代表支部班子成员就2017年支部工作开展情况作简要回顾,并结合存在的问题做对照检查报告。随后,支部委员结合思想工作实际和履职情况开展自评,其他党员也开展了深刻的个人自评。针对每位党员剖析自查反映出来的问题,刘晓康主任对今后的整改方向提出了三点意见:一要旗帜鲜明讲政治、二要求真务实重学习、三要持之以恒强作风。 

  院党组书记、周常春检察长最后围绕“为什么要开组织生活会,如何开好组织生活会”两个方面作出强调。周检要求,一是党员干部通过参加组织生活,要时刻牢记自己的党员身份,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要转变观念,避免组织生活表面化、形式化,要通过组织活动真正发现问题,及时做出转变,以高质量的组织生活不断强化支部的政治功能,全面提升支部的组织活力。 

  编辑:张鲁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