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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生活】第三支部开展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2019-03-25 15:30:00  来源: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检察院

  按照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委统一部署和天宁区检察院总体安排,3月22日,院第三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并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周常春等领导同志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了学习讨论。

  会前,支部组织委员江岚组织大家学习了“一学习两整治”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宣传委员戎境莲带领大家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并组织观看了视频《孤岛32年》,集中学习王继才同志的先进事迹。

  会上,首先由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第三党支部书记刘晓康,代表支部班子就2018年支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述职,并结合存在的问题做对照检查报告。随后,支部委员结合思想工作实际和履职情况开展自评,其他党员也依次开展了深刻的批评与自我批评。院党组书记、周常春检察长结合个人及党组工作,从抓党建工作、抓意识形态工作、抓纪律作风问题三个方面进行了自评,并结合大家反映的问题,确立了下一步党组工作的努力方向。

 

 

 

 

  编辑:蒋丽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