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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法】本想赶趟卖月饼 谁料进货未成反入套
2019-10-10 13:17:00  来源: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检察院

  每当中秋节来临,月饼市场总会让许多人心动,一直做生意的刘先生也不例外。但作为老生意人,刘先生做事十分谨慎,联系厂商、托人找关系、付款转账,每一步都会亲自确认,却依旧落入了朋友张某的圈套,被其骗取30余万元。近日,犯罪嫌疑人张某因涉嫌诈骗罪被天宁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2018年,刘先生认识了同为老乡的张某,经过了解,刘先生得知张某是他们当地的一个大老板,在老家有着丰富的人际关系网。当年8月,正逢中秋节前夕,刘先生找来张某,表示想与其合作从事月饼生意,希望张某可以打点一下关系,联系一些进货厂商与买家。张某二话没说便答应了。

  没过几天,刘先生接到张某的电话称其已经找到买家并且进货厂商也已联系到位。张某将与进货商签订的合同与收据拍照传给刘先生,表示其先垫付了13万元的货款,其余货款需要刘先生尽快打给他。

  身为老生意人的刘先生没有轻易相信,他亲自来到张某联系的进货厂家,与他们谈判,后因刘先生提出的要求厂商不能满足,这桩生意就没有了下文。事后张某颇有怨言,借着找新的厂商需要花钱打点关系,让刘先生先转了9700元给他。

  9月,张某再次找到刘先生,告诉他新厂商已经联系好,货款共43万元,他已打款13万元,因为是他签订的合同,所以对方要求货款由他汇出,刘先生需要将30万元汇入其卡中。

  第二天,刘先生便带着张某到银行现场转账,并要求张某当场将钱转出。张某爽快答应,转账后却显示未成功。刘先生拿过张某手机,发现其卡中仅有自己刚刚转给他的30万元,便质问张某。张某辩称是因为垫付的第一个厂商的货款还没有退回,听闻,刘先生要求与张某一起到第一个厂商催还货款。张某见不能骗过刘先生,只能承认自己没有垫付,先前给刘先生看的收据是假的。

  听到这刘先生急了,要求张某立刻退钱。张某同意,但其未带身份证,需要回家取。张某便将银行卡交给刘先生并告诉其密码,同时把汽车钥匙一并给了他,刘先生见状,同意让张某回家取身份证。

  张某走后,刘先生等了很久,未见张某回来,电话也打不通,便将张某留给他的卡插入自动取款机查询,令刘先生没有想到的是查询结果显示此卡已被注销。再联系张某时,发现自己的微信与手机号也都被对方拉黑。刘先生明白自己被骗,随即报了警。

  今年8月,警方在嫌疑人住处将张某抓获,经查明,张某并不是所谓的大老板,目前为无业状态且负债累累。目前该案在进一步侦查中。

  编辑:丁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