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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法】“军”字招牌岂容乱用 天宁助力拆除整顿“军用品”
2020-08-26 15:52:00  来源: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检察院

  “原来这条街上,打着‘军品’‘军需’‘军供’招牌的个体商店就有好几家,容易使不知内情的人产生诸多误解,这些店是否有部队背景?是否意味着买他们的东西可以更放心、更可靠?是不是部队又恢复经商了?现在经过整治,商家都主动拆除了‘军’字招牌。”近日,常州市天宁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公益诉讼检察部)检察官再次来到小商品批发街区,开展涉军广告、招牌清理“回头看”,听取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介绍情况。

  今年7月,天宁区院第五检察部在履行职责中发现,辖区不少商家在广告、招牌中滥用涉军字样,如“军用品”“老兵户外·军用品”等。“大多数劳保用品、户外用品商家喜欢把‘军’字招牌当成摇钱树,销售所谓‘军用’服装、鞋帽、徽章等等。”该院第五检察部负责人郭联想说。

  涉军问题无小事,在天宁区院分管副检察长李继峰提议下,第五检察部检察官先后主动走访了区市监局、区城管局、公安天宁分局、人武部等多个相关部门,就军需物资领域公共利益保护、违规广告整治、完善监督管理等问题进行协商。承办检察官向相关部门逐一通报案情、分析法理、阐明举措、明晰职责,提出共同整改的参考意见。该院制发的诉前检察建议,也得到了相关部门的采纳。区市监局高度重视,积极开展工作,会同区城管局、天宁公安分局对涉嫌使用“军服”“军用品”作为店招的商家进行联合执法检查,针对检察建议所列问题逐条整改。

  “国防和军事利益是公共利益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军广告、招牌清理是我们在涉军领域公益诉讼的初步探索,下一步,将以军地协作为主要方式,以专项行动为主要抓手,在军事设施保护、军需物资保护、涉英烈保护、军队形象声誉保护等方面提升监督质效。”李继峰说。

  近日,在市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吴小红的带领下,天宁区院分管副检察长李继峰和第五检察部负责人前往常州军分区沟通交流相关工作。

  双方就线索发现移送、调查取证、督促履职、整改跟进等方面明确了协作的主要内容,同时就建立日常联络、一体化办案、资源共享和技术支持等工作机制统一了合作意向。

  编辑:丁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