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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检说法】发现前方查酒驾,他把车开进了交警大院
2023-11-16 15:21:00  来源:天宁区人民检察院

        “我看到前方在查酒驾,就想找个地方躲一躲,开进来之后才发现是交警队。”近日,因酒驾被民警查获的男子胡某面对检察官的讯问时,说出了自己将车开进交警大院的理由。

        9月12日晚,民警在天宁区和平中路设点对来往车辆进行酒驾检查时发现,一辆沿和平中路由北向南行使的小轿车突然右转直接驶进了市交警支队大院内。民警觉得车辆可疑,立即进入交警支队院内,要求驾驶人员胡某下车接受检查。经现场对胡某进行酒精含量测试,测得其体内酒精含量已经达到了醉驾标准。

        据胡某交代,当天晚上他和几个朋友一起在一家烧烤店聚餐,期间喝了三四两白酒、几瓶啤酒。吃完饭后,朋友都劝他找个代驾,不要酒后开车。胡某嘴上答应,却在朋友离开后径自驾驶自己的小轿车回家。当车辆行驶到天宁区和平中路交警支队附近时,胡某发现前方有民警在查酒驾,为了逃避检查,慌不择路直接将车开进了交警支队院内,结果还是被民警查获。经检验,胡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65毫克/100毫升。最终,胡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法院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根据醉酒驾驶相关法律规定,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机关依法检查的,属于危险驾驶罪从重处罚情节。如酒后驾驶遇民警检查,应立即听从民警指示停车接受检查,配合酒精含量测试及血液样本采集等。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机关依法检查的,只会受到更严厉的处罚。

  编辑:姚飞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