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过与江苏省常州市四药制药有限公司的多次协商,天宁区检察院与该企业签订了《涉案困境未成年人快速救助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周常春,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俊涛,未检科科长吴敏,常州四药制药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屠永锐,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范新华等人共同出席了此次签约仪式。此次签约也开启了该院依托社会力量为涉案困境未成年人提供救助工作的新篇章。
根据《意见》规定,由天宁区院与常州四药制药有限公司共同建立涉案困境未成年人救助专用账户。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过程中,由该院未检科负责接收救助对象提交的申请,并对救助对象的条件进行初审,对于符合救助条件的进行呈报审批,审核通过后直接通过救助专用账户将救助资金汇入被救助对象账户,完成救助工作。
《意见》的签订,旨在进一步扩大涉案困境未成人的救助范围,弥补司法救助覆盖面不足的问题。常州四药制药有限公司作为天宁区有爱心有责任心的企业,将与天宁区院一起共同保障涉案困境未成年人正常的学习生活,同时也为涉案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创造良好的客观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