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宁区检察院被江苏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表彰为“2013-2015年度江苏省文明单位”。
2013年以来,该院在市院和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将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与检察职能的充分发挥紧密结合,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全区工作大局,忠实履行检察职能,积极稳妥推进检察改革,努力打造过硬队伍,为维护辖区社会稳定、保障和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该院将以获评江苏省文明单位为新的起点,坚定信心,解放思想、大胆创新、勇于担当,全面推动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建设“强富美高”品质新天宁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