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行公开听证工作的要求,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本院决定对王某、杜某等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举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5年11月20日(星期四)11:00
二、听证地点:
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检察院办案中心听证室
三、注意事项:
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曹检察官
联系电话:0519-88169071
特此公告。
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检察院
2025年11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