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将至,为切实加强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近日,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联合区司法局,在茶山街道司法所召开集中教育座谈会。
第二检察部干警结合新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2020年7月1日起施行)、《沪苏浙皖社区服刑人员外出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详细讲解了相关法律规定中的重点内容,要求社区矫正对象针对新的办法规定严格落实请销假制度,从思想汇报制度集中学习、公益劳动、考核评议等相关制度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警示教育,还结合缓刑罪犯在缓刑考验期内又犯寻衅滋事罪、盗窃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等常用罪名被撤销缓刑、重新收监的案例,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再犯罪的警示教育,帮助社区矫正对象提升法律意识,严格预防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和再犯罪等情况的出现,为辖区和谐稳定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