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起诉决定助力高二学生重回校园
2018-07-05 09:35:00  来源: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检察院

  近日,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检察院未检部门积极贯彻“教育、感化、挽救”原则,依法对涉嫌盗窃罪的高二学生小齐宣布不起诉决定,并对小齐进行了法治教育,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被不起诉人小齐是我市某高校高二的学生,平时酷爱电摩,在2018年5月的一天晚上,小齐在某车行门口,偶然看到一辆电摩没有上锁,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最终还是采用了顺手牵羊的手段盗窃了这辆电摩。案发后,小齐对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后悔不已。承办检察官在办理案件过程中,经综合考虑小齐认罪悔罪态度较好且已取得被害人谅解,平常在学校表现良好,家长也愿意加强监管,有较好的帮教条件等因素,最终对小齐作出不起诉决定。 

  宣布不起诉决定后,承办检察官、办案民警、学校教导主任等分别对被不起诉人小齐进行了法治教育和训诫谈话,深入剖析了其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让其充分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希望其能从中吸取教训,重新做人。被不起诉人小齐陈述了自己对事件的深刻反省,表示日后将好好珍惜这次改过自新的机会,好好学习,积极备战明年的高考。 

  编辑:蒋丽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