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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构建未成年人全面保护新格局
2021-12-31 15:32:00  来源:江苏法制报2021.1.7 5版

        本报讯(通讯员 刘梦茹)近日,常州市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暨儿童安全自护教育读本首发会在市检察院召开。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李乐平通报了《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及干预制度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及全市检察机关开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情况。市教育局专职委员徐小平进行了儿童安全自护教育读本的首发活动。

        《意见》指出,2018年至2020年11月,全市检察机关受理侵害未成年人案件345件467人,其中未成年人遭受性侵案占比六成,值得全社会警惕。由于未成年人在自身权利遭受侵害后,不敢、不能及时寻求帮助,直接影响了对侵害行为的干预、惩处和对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这使得未成年人受侵害案件预防难、发现难、取证难等成为亟待破解的难题。为破解难题,帮助受侵害未成年人迈出维权第一步,常州市检察院联合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妇联等23家单位,出台《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及干预制度的实施意见》,旨在及时有效惩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切实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全面司法保护。

        《意见》指出,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及干预制度,是指国家机关、法律法规授权行使公权力的各类组织及法律规定的公职人员,经常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各类组织及其从业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并依职能联合开展救助、帮扶、干预,帮助受侵害未成年人尽快摆脱危困境遇。

        《意见》强调,强制报告范围将报告义务人由密切接触未成年人拓展为经常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各类组织及其从业人员;细化规定单位、组织所辖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报告职责,及报告前的证据收集、情况核实等要求;在审查立案、证据收集、提前介入等一般性程序设置基础上,加入了亲职教育、一站式询问、联合保护、支持起诉保护等检察特殊保护工作;贯彻新《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民法典精神,将临时看护、监护干预等措施写进制度,努力做到未成年被害人有人管、有人爱。

        新闻发布会上,常州市检察院与市教育局、卫健委、妇联等代表单位举行了会签仪式,李乐平和市教育局专职委员徐小平向该市三井实验小学、红梅幼儿园等8所学校代表发放了儿童自护安全教育读本。市教育局、卫健委、妇联三部门代表就坚决执行强制报告制度作了表态发言。

 

  编辑:姚飞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