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法】传销案件 衍生犯罪的情况不容忽视
2018-01-10 09:59:00  来源:常州晚报

  “在非法传销活动中,参与者除了组织、领导传销罪,还经常会衍生其他犯罪行为,最常见的包括非法拘禁、故意伤害、诈骗犯罪等。”蔡俊峰介绍,不少传销组织的受害者,从一开始自身的抗拒,到被“洗脑”后成为参与者,帮助管理传销队伍,其中就会衍生出不少其他犯罪行为。

  例如天宁检察院此前办理的一起非法拘禁案中,牛某等人为了让新加入的伙伴尽快接受组织管理,采用没收证件和手机、24小时贴身监视看管的方式非法拘禁新人,随着新伙伴的出逃,牛某等人也因非法拘禁罪入刑。“还出现过更严重的是被拘禁者出逃时,为了摆脱看管者,将看管的成员刺伤甚至意外致死的情况。这种情况下,伤人者也会因犯罪而要承担法律责任。”

  蔡俊峰说,目前很多传销案件中,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定罪处罚的人员较少,因大部分涉案人员仅为传销活动的底层业务员,其犯罪行为达不到法律规定的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构成要件。但超过九成的非法传销活动中都存在非法拘禁他人或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违法行为,造成这种衍生犯罪行为的嫌疑人既是受害者,又是施暴者,他们自身经济、人身利益遭受侵犯后,为弥补自身利益的损失,从而对新加入组织的成员实施犯罪活动,形成恶性循环。

  原文地址:http://epaper.cz001.com.cn/site1/czwb/html/2017-12/24/content_170511.htm 

  编辑:张鲁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