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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2022年1月6日)
2022-04-28 15:03:00  来源: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检察院
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216日在天宁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上

区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赵 鑫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区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区检察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努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五年来,共办理各类案件18400余件,其中刑事检察16700余件,民事行政检察1500余件,公益诉讼检察200余件。先后荣获全国文明单位、全省五一劳动奖状、全省节能示范单位、全省巾帼文明岗、全市先进基层检察院等荣誉称号,140余人次获市级以上表彰。

一、以服务大局为政治责任,彰显保障发展检察贡献度

始终坚持服务发展大局,围绕疫情防控、营造法治营商环境、打造三新经济高地等区委重点工作,强化检察履职,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一是积极参与疫情防控。积极响应党委政府号召,先后组织战志愿先锋队400余人次参加社区防疫、卡口防疫等工作。开展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活动,院领导带领47名干警包干辖区15个规上企业,了解生产经营情况,加强防疫宣传,协调解决问题困难,助力复工复产。针对志愿服务中发现的20余家企业废弃口罩处置不规范等问题,及时制发《工作提醒函》,推动建立废弃口罩规范处置流程。依法惩治妨害疫情防控犯罪,建立妨害疫情防控刑事案件衔接协作机制,强化信息共享和提前介入,从快从严起诉全市首例暴力妨害疫情防控检查案、涉案300余万元的虚假销售口罩零口供诈骗案等涉疫犯罪610人。叶某某暴力妨害疫情防控检查寻衅滋事案庭审同步全程直播,200余万网民在线观摩,警示教育效果良好。做好自身疫情防控工作,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院领导定期督查防疫举措落实情况,确保疫情防控和检察办案两手抓、两不误。

二是助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坚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出台服务保障全力冲刺全国综合实力百强区五十强实施意见,开展服务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起诉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犯罪2258人,帮助企业挽回经济损失2000余万元。在办理一起抢劫案中,发现共享汽车行业运营存在管理漏洞,及时向涉案单位提出建立信用评价制度等建议,助力防范安全隐患。建立涉企案件办案影响评估机制,对民营企业及其投资者、管理者、技术骨干等关键岗位人员,依法不批捕13人,不起诉39人,妥善处理好依法办案与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关系。探索企业合规建设,对一家涉案上市后备企业进行专项合规建设,考察期内全程督促,推动成立法律合规部门,制定员工合规手册,并对员工进行普法宣传和合规培训,经验收合格,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严格区分民营企业正常经济活动、民事纠纷与经济犯罪的界限,监督撤案3件。翁某某、戎某某假冒注册商标监督案,获评全市政法机关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优秀案例。

三是服务保障创新驱动发展。强化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理念,制定《知识产权案件审查起诉标准化指引》,依法打击假冒注册商标、侵犯网络著作权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3273人,办理的国家版权局、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四部门联合督办的李某某等4人侵犯著作权案入选常州检察保护知识产权典型案例。深度嵌入产业强区建设,在常州四药厂设立全市首批商业秘密保护示范点指导站,抽调骨干检察官担任商业秘密保护专员。以检务进商会”“精准普法月月行等活动为抓手,做好办案后半篇文章,在世界产权日等时间节点,围绕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联合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共同开展法治宣传,经验做法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录用推广。

四是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强化组织领导,出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办理意见,成立工作专班,常态化研究部署扫黑除恶工作。坚持打早打小、依法严惩,与公安机关建立黑恶案件提前介入、案件会商等办案机制,依法起诉黑恶犯罪549人。坚持是黑恶一个不放过,监督立案、追捕、追诉13人。对3000余万元涉案财物及涉案房产、车辆等加强审查甄别,并提出处理意见建议,确保打财断血。深化标本兼治、源头治理,围绕金融、旅馆等行业突出问题,制发检察建议10份,推动开展行业整治,从源头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积极参与基层组织建设,协助开展村两委联审1000余人,坚决防止黑恶势力侵蚀基层政权。

二、以司法为民为使命担当,有力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始终坚持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持续助力更高水平平安天宁建设,全心全意解民忧办实事,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是保障社会安定有序。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713人,提起公诉5184人。坚决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起诉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92人,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1909人,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遏制文物犯罪势头,依法办理公安部督办的、全市首例盗掘古墓葬案,起诉15人,保护涉案二级、三级文物14件,一般文物3505件。持续净化社会风气,起诉黄赌毒犯罪943人,2起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典型案例。坚决防范金融风险,引导公安机关侦查60余次,提出侦查引导意见200余条,起诉望洲财富”“德成财富等涉众型经济犯罪48件,涉案金额100余亿元,追究280人刑事责任。加大对邻里矛盾引起的刑事轻伤害案件的和解力度,通过促进犯罪嫌疑人认罪道歉、赔偿损失等方式,刑事和解35件,努力修复受损的社会关系。

二是守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秉持孩子的事就是天大的事理念,零容忍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起诉58人,从严从快办理杨某某公共场所猥亵儿童零口供案、亲生母亲虐待殴打女儿致死案等重大敏感案件,形成震慑。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对涉嫌轻微犯罪且有悔罪表现的未成年人,不批捕56人,不起诉52人。联合教育部门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建立健全教职工入职查询、强制报告等制度。18名检察官走进校园担任法治副校长,积极开展花季防性侵”“对校园欺凌说不等法治宣讲活动。关注校外培训安全,依法严惩鲍某某猥亵儿童案等2起校外培训机构教师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并及时制发检察建议,推动相关部门加强教培行业监管。全力打造彩虹时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品牌,开通彩虹时空法治直播课堂,持续为全区6万余名中小学生实时普法,观看数超100万人次,经验做法获省检察院主要领导肯定。关心关注困难群众,向生活困难的99个受害家庭及困境儿童发放救助金51.6万元,并与区民政局、残联、妇联等部门建立联合救助机制,推动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有效衔接。

三是着力解决百姓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起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等犯罪220人,尹某某等人生产、销售假药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立案监督典型案例。关注老年人权益保护,对假借爱心助老名义、以患病老人为侵害对象的特大保健品诈骗案86名被告人提起公诉,以案释法报道被新华社等媒体转发,阅读量超100万人次。守护群众脚底下的安全,联合城管、住建等部门开展问题窨井盖清理系列行动,推动解决窨井盖问题172个。办好群众身边小案,通过支持农民工、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起民事诉讼,追讨劳动报酬、赡养费、人身损害赔偿等共计32万余元。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严格执行院领导接访制度,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

三、以公平正义为价值引领,全面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

始终坚持客观公正立场,深耕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协调发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是持续做强刑事诉讼监督。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与其他政法机关积极构建良性监督关系,凝聚执法司法合力,办理刑事诉讼监督案件9300余件。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监督立、撤案241人;纠正漏捕漏诉155人,法院作出有罪判决145人,被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29人。一起案件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优秀监管案例。深化刑事审判监督,抗诉案件全部获采纳,一起信用卡诈骗抗诉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抗诉案件典型案例。强化刑事执行监督,针对暂予监外执行、社区矫正、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强制医疗等违法情形,制发检察建议24件,监督财产刑执行13件,督促19名被判处实刑但未交付执行的罪犯收监执行。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161人,3起案件被评为全国羁押必要性审查精品案件。

二是深入做实民事和行政诉讼监督。审结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1300余件。对民事行政生效裁判、审判活动、执行活动不当情形,提请市检察院抗诉9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5件、检察建议233件,采纳率93.4%,促进息诉息访54件。加大对虚假诉讼行为的监督力度,开展虚假诉讼领域深层次违法行为监督专项活动,严查民间借贷、黑恶势力套路贷等领域虚假诉讼案件14件,涉案金额1300余万元。依法办理了涉案750余万元的某服装公司系列借款纠纷虚假诉讼案,法院再审改判,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该案获评全市优秀检察建议。应对行政诉讼案件异地集中管辖改革,调整监督重点,加强对行政非诉执行活动的监督,共办结60件,制发检察建议51件,采纳率100%。积极探索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通过领导包案、公开听证等方式,化解行政争议6件、息诉罢访5人,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政和。

三是积极稳妥推进公益诉讼检察。深刻践行检察机关是公共利益的代表的职责使命,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12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79件,全部采纳,98.9%的问题通过诉前程序得以解决。提起民事、行政公益诉讼7件,通过办案督促清理固体废物67000余立方米,追索环境资源损害赔偿金170余万元,帮助挽回国有财产损失500余万元。积极参与区一年小灶”“三年大灶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开展大型商超消防安全、加油站安全防范等小专项行动,推动2个大型商超整改消防安全隐患,3家加油站明确禁止站内使用移动设备扫码支付。开展大运河保护专项行动,发出文物保护诉前检察建议7件,提起公益诉讼1件,督促11处文保单位启动修缮工作。古桥等文物保护系列公益诉讼案获评全市十大法律监督精品案件。保障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开展专项行动,提起民事公益诉讼2件,涉及公民个人信息4.7万条,其中田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民事公益诉讼案为全市首例。

四、以深化改革为动力引擎,激发检察事业发展新动能

持续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落实司法责任制,健全检察监督体系,提升检察工作质效,为促进公正司法、深化治理效能注入新动能。

一是全面推进检察体制改革。推进员额制改革,完善入额遴选和员额退出机制,择优遴选检察官40人,离开办案岗位、不胜任办案工作等退出检察官11人,真正让能办案、愿办案的检察官回归办案本位。推行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赋予检察官职权范围内独立对案件作出决定的权力,并严格落实检察官权力清单,确保放权不放任、有权不任性。深化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类人员各就其位、各司其职,职业保障同步落实。稳步开展内设机构改革,按照业务类别、案件罪名等要素对内设机构和人员进行整合,精简了53%的内设机构,将80%的干警全部充实到办案一线。落实 捕诉一体部署,加大刑事速裁程序适用,持续优化-件比40%刑事案件通过速裁程序办理,-件比同比降低27%,繁简分流取得良好效果。

二是全面深化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刑事诉讼法正式确立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以来,切实履行检察主导责任,与区公安分局、区法院会签《认罪认罚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实施意见》,明确认罪认罚案件集中、简化的办案模式。把认罪认罚贯穿于诉讼全过程,出台《认罪认罚量刑建议释法说理工作规范》。准确把握从宽幅度,出台《确定刑量刑建议工作标准化暂行规定》,开展28种常见罪名确定刑量刑建议标准化探索,相关做法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录用推广。制度实施以来,认罪认罚适用率从2019年的48.46%提升至2021年的93.68%。完善听取辩护人意见工作机制,建立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制度,确保检察官释法说理到位、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

三是全面落实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坚决拥护、全力支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顺利完成人员、编制、装备等转隶工作。全面深化反腐败斗争监检衔接,在提前介入、退回补充侦查等方面达成共识,形成办理职务犯罪案件监检衔接工作机制,解决监检衔接配合领域相关疑难问题。监察体制改革以来,共承办中纪委交办专案辅案6人,监察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1722人,审结后起诉1418人,法院已审结案件有罪判决率100%。高效办结全市监察机关留置第一案,制作500余页PPT充分进行庭审示证,两级监察委工作人员及人大代表等40余人旁听庭审,为全市检察机关在反腐败斗争中有效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率先作出探索并提供参考。

五、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着力锻造高素质检察队伍

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不断强化政治机关意识,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全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高素质检察队伍。

一是筑牢政治忠诚定力。始终把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发挥关键少数示范引领作用,领导干部上讲台31次。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举办做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主题演讲、跟班学习找差距等活动,引导干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两个确立融入检察工作全过程。持续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开展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主题讲述系列活动,录制党史故事音频52期,制作党史百年天天读”293期。全面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向区委、区委政法委请示报告24次,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党组10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检察人员思想动态分析,摸清干警思想状况,筑牢意识形态主阵地。

二是推动专业素能提升。突出人才强检,以实战能力建设为抓手,开展文笔小课堂”“一对一论辩赛、我的案件我来说等岗位练兵活动,干警专业知识、专业能力得到有力提升。在全国、全省业务竞赛中获单项第一2人次,获省级以上业务标兵、能手荣誉称号6人次,市级15人次。常态化开展评先评优活动,表彰检察之星”631人次,评选优秀法律文书”618份,让干警学有榜样、行有楷模、赶有目标,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精心培育专业化办案团队,建立诉讼监督、涉众型经济犯罪、网络犯罪3个专业化办案组,推进专业领域重大案件公正高效办理。诉讼监督专业化办案组被确定为全省专业化办案组重点培育对象。突出典型案例指引,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公告、典型案例2件,省级14件,调研成果获市级以上荣誉20余项。

三是持续深化从严治检。坚持严的主基调,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开展领导干部上廉政党课、全员警示教育等活动30余次,及时传达纪委监委通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向纵深发展。将市委巡察政治体检与教育整顿回头看有机结合,以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巩固顽瘴痼疾整治成效,深化教育整顿成果。制定检察人员履职和日常行为负面清单,明确政治规矩不强、履职担当不力、遵规守纪不严等五方面55条负面指标。坚持动真碰硬,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整治三个规定落实不严、执法司法不规范等顽瘴痼疾4个,对5名干警予以相应处理,并配套出台长效制度20余项,形成常态化制度体系。

四是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坚持把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作为推动检察工作发展的不竭动力,认真接受人大视察调研,积极配合人大开展专项监督,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公益诉讼、认罪认罚从宽、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等工作开展情况,并认真落实审议意见。加强代表联络工作,走访辖市区人大代表,主动邀请参加观摩庭审、开放式检委会、检察开放日等活动80余人次,汇报检察工作并诚恳听取意见建议。拓宽监督渠道,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与公开听证70余人次,监督评议检察办案。深化检务公开,主动公布案件信息4900余条、检察工作信息5600余条,让人民群众看到最及时、最真实的检察动态。

各位代表,过去五年是天宁检察砥砺奋进、服务发展的五年,是不忘初心、司法为民的五年,也是改革创新、勇毅笃行的五年。五年来,我们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自觉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穿于检察工作始终,主动向党委请示报告重大案件、重要工作,紧紧依靠党委的领导和支持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五年来,我们始终紧贴全区中心工作,围绕七大特色园区建设、冲刺全国综合实力百强区五十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等出台专门工作意见,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工作成效得到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五年来,我们始终践行检察机关是公共利益的代表的职责使命,牢固树立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积极开展检务进社区、为民办实事等活动,用心用情推动解决群众在衣食住行、环境保护、未成年子女关护等方面的问题困难,得到了人民群众的点赞。五年来,我们始终坚持以改革创新破解发展难题,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纵深推进捕诉一体办案模式,全面推开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深入探索企业合规建设,服务保障非公经济发展,法律监督权威进一步树立。

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区委的正确领导,离不开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人士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全院干警,对长期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各位代表和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同新发展阶段,同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新需求相比,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和不足。一是对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检察贡献度还不够高,检察理念还需进一步转变。二是法律监督职能发挥还不够充分,四大检察发展不全面、不平衡现象依然存在。三是检察队伍整体素能还不适应新发展阶段更高要求,专家型、领军型人才还需更大力度培塑。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

今后五年和2022年工作打算

今后五年,我们将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发挥好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力量的职能作用,根据省市区党代会部署和检察机关十四五发展规划,紧扣 “长三角三新经济高地、现代化城乡治理样板发展定位,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提升法律监督能力为主线,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为动力,奋力推进检察工作全面提升、均衡发展,为天宁现代化建设新征程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自觉融入中心大局,在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上取得新成效。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围绕服务保障市委“532”战略和区委“3511”战略,出台专门工作意见。落实涉案企业合规建设部署,审慎办理涉企案件,加强企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依法保护企业产权及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助力打造一流法治营商环境。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抓住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防范化解各类政治安全风险、涉稳存量风险,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是深刻践行初心使命,在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上作出新成绩。以区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为抓手,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依法严惩严重暴力犯罪,推动解决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突出问题。打造大控方格局,凝聚工作合力,持续加强对电信网络诈骗和黄赌毒、盗抢骗、食药环等犯罪的打击力度,深入开展对治安安全突出问题的整治,助力建设水准更高、品质更优、群众更认可的平安天宁。密切关注群众身边的急难愁盼,切实加强民生司法保障,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专项行动,进一步守护好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脚底下的安全

三是做深做实法律监督,在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上实现新突破。以《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为做好检察工作的根本遵循,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加强与监察机关、行政执法机关等的衔接配合,共同维护法律正确实施。把监督办案作为第一要务,抓实司法体制改革各项举措,牢固树立能动检察”“客观公正立场等检察新理念,全面落实案件质量评价指标体系,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四是坚持强化政治引领,在打造新时代检察铁军上展现新气象。始终把检察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认真贯彻政法工作条例,坚持严的主基调,持之以恒锤炼素能、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坚持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做好检察工作,不断拓宽监督渠道,健全监督机制。

各位代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检察机关最根本的价值追求。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审议意见,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服务保障大局,深化司法改革,加强检察监督,推进天宁检察再上新台阶,为奋力谱写强富美高新天宁现代化建设崭新篇章不懈努力!


 

报告相关用语说明

 

1. 企业合规建设:检察机关对于办理的涉企刑事案件,在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不起诉决定或者根据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出轻缓量刑建议等的同时,针对企业涉嫌具体犯罪,结合办案实际,督促涉案企业作出合规承诺并积极整改落实,促进企业合规守法经营,减少和预防企业犯罪,实现司法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2. “一号检察建议201810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针对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教职员工队伍管理不到位,以及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向国家教育部发出了历史上首份检察建议,简称一号检察建议

3. 强制报告:国家机关、法律法规授权行使公权力的各类组织及法律规定的公职人员,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各类组织及其从业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

4. 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检察机关履行行政检察监督职能,通过提起抗诉、再审检察建议和促成和解、公开听证、心理疏导、司法救助等方式,促使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及利害关系人之间争议得以解决。检察机关提出监督纠正意见、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或者终结审查后,当事人不再申请启动新的法律程序。

5. “捕诉一体:同一刑事案件的提前介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公诉、诉讼监督由同一检察官或检察官办案组一办到底。

6. -件比: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的全新办案质量评价指标体系,是办案环节质量、效率、效果的直观反映。是指发生的具体案件;是指这些具体的案进入司法程序后所经历的有关诉讼环节统计出来的件。最佳-件比1:1-件比数越低,说明经历的诉讼环节越少,办案时间越短,当事人对办案活动的评价相对越高,办案的社会效果越好。

7.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检察机关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对于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犯罪嫌疑人,在全面审查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可以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依法建议法院从轻处罚。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同意量刑建议和程序适用的,应在辩护人或值班律师在场的情况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8. “三个规定:《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编辑:姚飞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