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之星:“学习之星”曹旭伟同志事迹
2016-12-21 16:10:00  来源: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检察院

  曹旭伟同志,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助理检察员,参加工作以来,先后在办公室、反贪污贿赂局和民事行政检察科工作。他爱岗敬业、勤学善思,并将学习作为一种工作责任,贯穿到日常工作和生活之中,通过不断学习取得了较大的进步。 

  2012年底,曹旭伟被分配到办公室工作,负责外宣、机要保密、办公室内勤等工作。对于刚从事外宣工作的小曹来说,从来没在新闻媒体上发表过稿件,更不知道如何与新闻媒体打交道。他虚心向领导和同事请教学习,认真钻研各种稿件的写法,仔细分析各种报纸版面的风格和用稿要求,逐渐掌握了从事外宣工作的方法和技巧,撰写的外宣稿件不断被各大新闻媒体刊登。在办公室工作的两年中,他在《法制日报》、《检察日报》、《新华日报》、《江苏法制报》等省级以上新闻媒体发表稿件二十余篇;在《扬子晚报》、《现代快报》、《常州日报》、《常州晚报》等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发表稿件四百余篇,外宣工作在全市名列前茅。由于外宣工作受众面广、社会影响大,稍有不慎就会引起不良社会反响,在加强外宣写作的同时,曹旭伟也没有放松检察业务知识的学习,撰写的稿件法理分析及评论恰当到位,两年中未发生一起不良舆论事件。 

  2014年,曹旭伟同志被调往反贪污贿赂局工作,从综合部门到业务部门,对业务知识、综合能力的要求越来越高。为了尽快适应反贪办案需要,他一方面加强对业务知识特别是贪污受贿等反贪业务知识的学习,一方面加强对反贪讯问、笔录制作、外出调查取证等反贪专业知识的学习,通过不断的学习基本掌握了反贪办案的方法。在办案之余,他还认真总结办理案件的特点及经验,撰写的调研材料多次被上级院转发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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