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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法】放学途中的“黑手”
2019-07-23 11:15:00  来源: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检察院

  6月21日,因涉嫌猥亵儿童罪,犯罪嫌疑人管某被移送至天宁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此次案发,缘于管某尾随一名放学路上的少女伸“黑手”。

  今年5月的一天,下班回到家的市民何先生发现开朗活泼的女儿佳佳(化名)一声不吭,询问女儿发生何事。女儿一直不安地搓着手,眼神躲闪,支支吾吾。张先生再三询问,弟弟道出了原委:“姐姐放学回家的时候被坏人跟踪了,那个坏人一直跟到我们家门口。”何先生内心一紧,觉得事情不太对劲,他轻轻拉过女儿,柔声问道:“发生什么事了?可以和爸爸讲一讲吗?”佳佳看着爸爸,抽泣着说:“今天放学路上,有一个伯伯一路跟着我,还和我说话,拉我的手,我特别害怕,挣脱后赶紧往家跑,他就在后面追,一直追到楼道口,一把抱住我,手伸进我裤子里,摸了我尿尿的地方。”听到这,何先生顿觉五雷轰顶,他明白女儿遭到了“黑手”。愤怒之余,看着泣不成声的女儿,何先生夫妇立即报警。

  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调取周边监控,通过人脸对比技术,锁定嫌疑人为管某。案发次日,警方在掌握管某的落脚点后,立即组织警力实施抓捕。管某到案后,对前一天猥亵佳佳的事实供认不讳。

  承办检察官提醒,学校与家长要加强对孩子的安全自护教育及适当的性防范知识教育,提高儿童自我防范意识。未成年人若碰到有人尾随、骚扰,可尽量往人多的地方走,寻求帮助;如若在放学途中,可返回学校,向老师或保安求助。同时,家长要多关注孩子的状态,发现有异常表现一定要耐心询问,以免孩子遭到更多的伤害。

  编辑:丁宁